发布时间:2026-01-29 查看次数:13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及《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市人社发〔2019〕15号)精神,西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长安分市场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23至45周岁,西安市户籍、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
招聘条件
1. 西安市户籍、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所在行政区域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并进行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职业操守。
3.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4. 具有社会工作相关资质证书或从业经验者优先。
5.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的程序进行。
薪酬待遇
工资薪酬按照西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工作期限
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报名方式与联系方式
1. 报名时间:自发布日起至2月9日。
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西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长安分市场(韦曲南街250号)。应聘者需带本人简历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电子版证书需有失业登记情况和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送至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 咨询电话:029-85291606,联系人:康艳(工作日上午9:00-12:00 13:00-17:00)
文章来源:https://cnxajob.xars12333.cn/notesDetail?contentId=1176732735960477696&channelId=88467569738059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