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8 查看次数: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的《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5人。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志丹县户籍,持有本人就业创业证,报名前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创业证完整标注认定记录;
2.无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记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料及时间地点
自9月9日至11日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5楼507室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2)。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2.公示:将拟安置人员信息,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用期限: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有人举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一经核实立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就业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七、联系方式
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廷菊
联系电话:0911-6622247 6625865
附件:1.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文章来源:https://www.zhidan.gov.cn/xwzx/gsgg/20972492857278709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