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2 查看次数:4
因工作需要,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市研究院)决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对应博士学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24:00止。报名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请应聘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89088742@qq.com)。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表内照片请上传2寸本人蓝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2)应聘人员须签订《2026年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承诺自己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申请认证尚未取得认证材料,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4)应聘人员可自愿提供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3.资格初审。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研究院负责资格初审,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并邮件回复资格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面谈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高于3:1时,组织所有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视频面谈;低于3:1时,不再进行面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面谈时间暂定于2026年1月24日至1月25日。面谈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意愿、岗位适配度等情况。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最后一名面谈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谈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6年1月30日9:00-12:00,14:00-17:30。
2.审查地点: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中心5楼5429会议室)。
温馨提示:
(1)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带上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2)面试资格审查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研究院实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后,当场领取《考核通知书》;
(3)面试资格审查如需要延期或变更地址,将提前发布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四)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安排在面试资格审查后1—2天,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3.考核合格线。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须知。考核全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考核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按照《考核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5.签订意向协议。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订意向协议的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
签订意向协议过程中或签订意向协议后至发布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前,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的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请应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查看签约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复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考察人选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研究院,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公示结束之日起算3个月内)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限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并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市。在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人事管理与政策保障
(一)人事关系。聘用后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聘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等级;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培养锻炼。聘用后将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锻炼培养。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专业特长及综合表现,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可择优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三)待遇保障。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制度,并按规定享受遂宁市相关人才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谈、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请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市研究院。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公告解释与咨询
(一)招聘政策和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5808900
(二)岗位资格条件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研究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2988168
(三)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25—2988426
1.2026年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6年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6年遂宁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46c3cf168c58a31fe490526831c480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