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8 查看次数:2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政法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招聘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进行录用。
二、职位及名额
1.全媒体新闻采编人员1名
2.新媒体产品制作(视频方向)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要求
1.全媒体新闻采编人员要求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选题策划、稿件采写以及新媒体平台运维等工作。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2.新媒体产品制作(视频方向)人员要求熟练运用拍摄器材和PR、AE、PS等技术软件,能够独立完成产品策划及拍摄制作,能够运用AI等工具开展视频、图片创制。影视制作、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
3.有媒体及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违规违纪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序扫描后,以压缩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czfrm@163.com。邮件以“职位类别+本人姓名”命名。
3.报名材料:
(1)《四川省政法融媒体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表中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能证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等);
(5)有媒体及宣传工作经验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书面证明等);
(6)本人在县级及以上媒体发表过新闻报道、视频等相关产品的,须提供个人作品链接或其他佐证材料,以及其他工作成果、奖惩材料等。
4.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对照人选资格条件,对网上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以电话(短信)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二)考试与录用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为专业素质测试,测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别确定。
1.笔试(实操):全媒体新闻采编人员主要测试宣传策划、新闻写作等能力水平;新媒体产品制作(视频方向)人员主要测试新媒体产品策划、视频制作等专业知识及操作能力。
2.资格复审、面试: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参加。所有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
3.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
4.笔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招聘岗位相关条件执行。体检机构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考试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对拟聘人员人事档案、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4.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报考人员要服从统一安排,因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和要求范围内配合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需提前向招聘单位书面报备。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在四川长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需求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的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四川省政法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项请联系本次招聘咨询老师。咨询电话:易老师028-86600681,028-86600828。
附件: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sccaw/20260911/29988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