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2 查看次数: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应急管理领域依法行政、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拔一批德阳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目的
选拔、储备一批精通法律、熟悉应急业务、理论实务兼备的专业法治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专业智库作用,为我市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普法宣传教育、行政争议纠纷化解、重大法律风险研判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与专业技术服务,补齐应急管理法治人才短板,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二、法治人才入选条件
申请入选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大局意识。
(二)业务能力扎实。系统熟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具备较高法律专业素养,拥有应急、法治相关实务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身体健康。
(三)学历资质要求。原则上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毕业;或者持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实务工作经历。从事法律实务、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应急管理法治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
(五)综合素养良好。具备分析研判、研究处置复杂疑难法律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宣讲授课能力较强,能够独立完成材料撰写、案件研讨、法治授课等相关工作。
(六)履职保障条件。身体健康,时间精力能够保障胜任法治咨询、合法性论证、案卷评审、专题培训、课题调研等相关工作任务。
(七)廉洁从业要求。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不良执业、失信惩戒记录。
(八)放宽情形。长期扎根应急管理法治一线,业务业绩突出、行业公认度较高的业务骨干,学历、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名渠道。采取个人自主申请 + 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提交材料申报。
2.单位推荐: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可择优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
(三)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同步报送电子版)
1.《德阳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申请表》(见附件,须完整填写);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称、执业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调研报告、发表学术论文、承办典型行政执法 / 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获奖证书、普法宣讲证明等佐证材料;
4.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无需提供)。
(四)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德阳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长江东路101号211室);
2.电子材料报送邮箱:7547070555@qq.com;
3.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38?2305345。
注意:所有纸质复印件材料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 并由申报人签字确认。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对申报材料开展初审,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对照入选基本条件完成资格筛查,不符合条件、材料不齐的予以退回补正或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评审。组建法治人才评审工作组,成员由局内部业务骨干、外部法学专家共同组成。对初审通过人员开展专业评审,重点评估专业能力、实务经验、业绩成果、与应急管理法治业务的匹配适配度,形成评审意见。
(三)局党委审定。将评审工作组评审结果报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拟确定德阳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拟入选名单。
五、公示与入库聘任
(一)选聘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人才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查不成立的,正式纳入德阳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库,由德阳市应急管理局正式发文公布名单,颁发聘书。
六、法治人才主要工作职责
入库法治人才根据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安排,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参与应急管理领域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协议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
(二)制度建设技术支撑。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订、后评估等工作。
(三)执法监督业务指导。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疑难复杂执法案件集体研讨,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四)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承担应急管理法治宣讲、业务培训、竞赛辅导,参与普法课件、普法作品创作,助力全市应急普法能力提升。
(五)矛盾纠纷法律应对。参与突发事件法律问题研判,协助开展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信访矛盾法律研判化解等相关事务。
(七)法治课题研究交流。承担或参与应急管理法治领域课题调研,开展理论实务研究、学术交流,输出调研成果,推动理论服务应急管理实务。
(八)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法治相关工作任务。
七、人才库管理使用
(一)实行动态调整管理。法治人才库实行3 年为一个周期的集中调整补充。周期之外,可结合工作实际、人员履职情况,按遴选程序开展个别增补、调出。人才出现不再符合入库条件、长期不履职、违反职业道德等情形,按程序调出人才库。
(二)人才选用机制。开展具体业务工作时,根据工作任务特点,采取定向邀请、随机抽取等方式调用库内法治人才。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对参与项目、评审、授课、课题研究的人才按规定发放劳务报酬或工作补助。
(三)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日常履职评价 + 周期综合评价相结合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参与任务积极性、专业水平、工作质效。对履职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无故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履职不力、违反职业道德、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及时调出人才库。
(四)组织服务保障。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承担人才库日常管理、联络服务工作,搭建业务交流平台,为入库人才开展工作提供必要资料、业务条件保障。
八、其他说明
(一)申报人员应当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
(二)本次选拔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费用。
德阳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申请表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0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eyang.gov.cn/gk/fjbm/fyjj/fadingnarong/gqgg/19765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