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6 查看次数: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院计划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管理助理、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实训助理共计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所有岗位均定向招聘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择业期(2024、2025年度)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详见《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6日(不含)至2008年6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
3.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即2026年6月16日(不含)之前。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机关、事业单位(包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岗位聘期及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学院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递至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另有就业岗位的可终止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将以上材料打包成文件夹按“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如“张三+管理助理1”,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nszyrsc@163.com。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日8:00-6月19日17:00。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学习经历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
5.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核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公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由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三)面试及成绩计算
1.根据资格审核通过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发生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及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5279973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5279953
1.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2.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6年助理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
文章来源:https://www.imvcc.edu.cn/dangzhengguanlijigou/renshichu/rencaizhaopin/25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