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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开展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9 查看次数:1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补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设置比选工作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具体岗位需求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

    自治区本级和盟市、旗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参加比选人员需为现在编(行政、参公管理、事业)在岗工作人员。

    4.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5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现级机关(含同级或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达到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

    6.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任用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试用期(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8.自治区及各盟市按照当地人才引进相关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未设定服务期的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实施意见》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9.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调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四、比选程序及具体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岗位试用、调动及岗位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工作经历(学习、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同时,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比选资格。报名人员经本单位同意推荐,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在报名期间将《报名表》电子版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http://www.bfrsks.com/zfwsb)。报名人数与比选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9月22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上传所需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格、准确把握审查标准。

    2.对比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比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反馈有关情况。

    3.报名人员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首次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变动和调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文件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廉洁自律情况意见、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按上述顺序完整清晰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于报名期间上传至报名系统(http://www.bfrsks.com/zfwsb)。

    (三)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试卷除翻译岗位另行设置的对应语种考试题目外,其余试题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竞争性比选计划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比选岗位。

    4.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竞争性比选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或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1次;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合格最终人数达不到参加面试人数与竞争性比选计划数3:1比例,以实际通过人数组织开展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通知。通过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相应资格。

    2.面试形式。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翻译岗位按照岗位要求,设置相关语种问答题。

    3.结构化面试环节通过面试答题、随机提问,综合考察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等。

    4.若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竞争性比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比例,以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进行考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考官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自治区外事办组织业务能力加试。

    (七)考察和体检

    1.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1次。

    2.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公开招录体检标准进行。

    (2)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调动资格,依次递补1次。

    (八)确定拟调动人员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自治区外事办党组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

    (九)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对拟调动人员在自治区外事办及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自治区外事办向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试用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拟调动人员到报考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对适合岗位要求的,经办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自治区外事办及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不适合岗位要求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3.对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影响比选录用且查实的,取消比选录用资格;对影响比选录用,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比选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比选录用。

    4.拟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调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1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竞争性比选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三)自治区外事办竞争性比选人员考试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四)报考翻译岗位的,有驻外工作经历、翻译实践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本次竞争性比选的资格条件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外事办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岗位和政策咨询电话:0471-4864541;0471-4866480

    监督举报电话:0471-4865560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文章来源:http://bfrsks.com/shtml/A_8XU43CR.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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