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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成都市双流区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6-03-13 栏目: 四川 浏览量: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成都市双流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双流区“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原件校验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3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 报名、资格初审及岗位调整情况

(一)现场招聘会

按照成都市2026年上半年“蓉漂人才荟”统一部署安排,本次招聘将赴外地开展岗位推介、政策宣讲。

1.北京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9:30—12:00

地点:北京大学(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百周年纪念讲堂南广场

2.清华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17:00

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

3.华中科技大学校园招聘会

时间:暂定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校园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huangliu.gov.cn, “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下同)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4月10日17:00

报名途径: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在报名系统中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应聘资格审查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三)资格初审

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反馈。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岗位调整情况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低于10:1(含10:1)的岗位,该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原件校验;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超过10:1(不含10:1)的岗位进行初试(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

1.岗位取消情况及报考岗位是否进行初试,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名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政府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2.打印报名表、面谈通知单。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进行初试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须打印面谈通知单。逾期未打印而影响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提醒。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原件校验及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和综合考核,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仅作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员资格筛选,综合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一)初试

应聘人员须持面谈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初试地点及时间:初试在双流区进行,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面谈通知单。

初试方式:采用面谈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语言表达、履行岗位职责等能力。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按照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如初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如因应聘人员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初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0:1时,参加初试人员均进入原件校验。

(二)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原件校验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原件校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3次。通过原件校验的人员,现场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

(三)综合考核

1.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综合考核通知书》为准。

2.方式及内容

(1)方式:课程试讲、答辩。

(2)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容仪态、普通话水平、专业知识和授课技能、教研综合分析能力等。

3.成绩计算

面试考核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考核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考核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考视为放弃考核资格,开考后查实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综合考核人选;如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综合考核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比例时,综合考核正常进行。

4.成绩公布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采用综合考核原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六、 体检

体检在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的其他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3次。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及相关事宜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3次。

八、 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以及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成都市双流区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取消拟聘资格以及拟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出区外。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 、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流程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二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028—85826122(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61802812(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5736266(监督电话)

附件:2026年上半年成都市双流区“蓉漂人才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noticecontent.jsp?typeid=60&contentid=/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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