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3 栏目: 四川 浏览量:6
根据国家和省、成都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都江堰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招聘对象为符合《2026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政策咨询和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现场政策咨询时间和地点
1.主场综合招聘会(国家会议中心二期2楼序厅):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10:00—17:00
2.北京大学: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09:00—12:00
3.清华大学: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00—17:00
(二)网络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09:00至4月20日17:00。
2.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3.准考证打印:202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1.岗位选择。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一览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3.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岗位调整。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取消情况,于2026年4月27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5月20日至5月23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提醒。考核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核。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核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
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参加“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笔试考试所有人员有效的笔试成绩平均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6.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按照确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及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相关手续见附件2《报考指南》。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仅进行1次。递补相关事宜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布。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核总成绩、确定人选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人选(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人选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拟确定人选放弃的,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组织确定人选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事宜及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2次。如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确定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都江堰市人社局,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进入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相关事宜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布。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都江堰市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
(一)赴外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都江堰市工作满5年(起算时间自聘用之日起)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五)都江堰市人社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都江堰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89741027(都江堰市人社局,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纪律监督电话:
028-61929141(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1.2026年“蓉漂人才荟”都江堰市事业单位赴外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报考指南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cdpta.cdrsigc.com/netpage/noticecontent.jsp?typeid=60&contentid=/frt/frtuploadfile/uploadfile/bulletin/2026/260312091629082260312091629082qlp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