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6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18-35周岁;在部队服役期间为业务骨干者或具有灭火救灾经验者,优先录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命令与安排,听从指挥。
4.应聘人员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培训试用期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入职前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6.无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且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尿检呈阴性)。
7.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驾驶员岗位所持驾驶证多年驾驶经验,有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招录对象
1.政府专职消防员、火场文书(本科以上学历)或驾驶员持(B2证)共10名;
2.具有一定文体特长(包含但不仅限于篮球、足球、游泳、中长跑、武术、音乐、演讲、舞蹈、摄影、摄像等,曾获市级以上文体赛事奖项的优先录取并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 ;
3.原消防部队退役或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退出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
4.体校、警察学院等毕业的应聘人员。
三、工作地址
1.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8号消防救援大队(宁一大厦旁)
四、保障和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岗位工资说明(根据岗位类别、职务、月工作表现,工作年限,军龄等)。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漳湾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录用后月薪最低6000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3.待试用期结束后每月月休8天,实际工作满一年后享有相应的年假待遇;
4.正式工作满一年,根据全年工作表现情况发放年终奖金;
5.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
6.享受消防指战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7.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缴纳医疗、教育、工伤、养老、失业等保验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8.在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入党,每年组织优秀队员参加大车驾驶证培训(B2证)及增驾,所需经费由单位统筹保障。
9.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担任副班长、班长、驾驶员、装备技师等管理、技术岗位,享受岗位津贴。
10.每年享受免费体格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重疾险,保额按100万元/人/年进行投保。
五、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应填报《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政治考核表(联系东侨消防大队领取)、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出入境证明、学历证明复印件、征信报告、退伍证明、驾驶证、等材料(以上证件请各复印一份)等材料到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名和面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8号)。
2.报名应聘者应提前去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参考体格检查表(联系东侨消防大队领取),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于面试当天交付上述材料。
3.此次招聘由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设其它报名点以及代办人;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8号)
6.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7.联系人:
黄副站长:19859287119
孙副站长:18396185960
8.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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