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5 栏目: 贵州 浏览量:6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持续激励基层一线干部主动作为,决定开展惠水县2026年面向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和职位
(一)考调公务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
(二)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
具体考调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全县各镇(街道)、县直部门派驻镇(街道)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参加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人员)。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6.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不满2年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6年2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职位表上明确的报考条件填报职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多报,报名表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党工委)公章。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0日17:00。
报名地点:各考调单位办公室。
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惠水县2026年面向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0日18:00。
各考调单位收到报考申请后,须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本人反馈审查结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测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调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报名情况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因比例达不到3:1导致岗位考调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17:00。
报名期间,各考调单位要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专人解答报考者咨询的问题。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测试
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测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选与各职位计划考调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各考调单位根据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调计划数+1”的数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测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各考调单位负责实施,经考察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减少考调人数。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考调资格的,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是否递补和递补名额,递补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各考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按“考调计划数+1”的数额,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合格拟试用人员,并在考调单位和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安排到考调单位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延长试用期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最多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内,拟调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考调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将相关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
七、纪律监督及其他事项
(一)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负责编制审核把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及考务保障与指导。
(三)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1.惠水县2026年面向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惠水县2026年面向镇(街道)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惠水县委组织部
2026年2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602/t20260204_89377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