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2-05 栏目: 河北 浏览量: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由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6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356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岗位信息表》和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通过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及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五)《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含当年)且考核合格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岗位。
(七)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2月9日。
(九)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十)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一)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本次招聘每人全省范围限报考一个岗位。如多报岗位,一经核实,取消本次笔试成绩。
(一)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报名入口链接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网站地址https://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7:00。
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4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13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同时由招聘单位告知被核减岗位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月27日9:00至2月27日13: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月27日9:00至2月27日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月27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务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上统一发布,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岗位信息表》中该岗位右侧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用户,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作为主要登录方式,请考生按照系统提示流程操作。(国家网络身份认证使用说明可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启用提示》,链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984.html)
4.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可下载使用报名登录页面的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预处理)。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支付考务费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本次考试在河北省内11个设区市设置考点考场,请根据个人实际就近选择考区。考区一经选择,不得修改。
6.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请应聘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并及时查阅笔试通知,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通过招聘单位《招聘公告》或发布的通知牢记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3月23日10:00-3月29日1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聘人员,可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请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缴费环节先行缴费,并于2月1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jpg照片格式,大小为100kb-300kb,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经对比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2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两个科目试卷合订为一个题本,笔试连续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2026年3月28日(周六)上午:综合管理类(A类)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2026年3月29日(周日)上午: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是否进入面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相关公告。进入面试人选根据《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专业岗位,将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
面试的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人社网-资讯动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查阅《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69053400、69053411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
0311-87907275
0311-88628095(省税务局)
附件:
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70192286086y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