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1-25 栏目: 甘肃 浏览量:2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区森林管护队伍建设,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管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森林管护人员10名。主要承担划定管护范围内林地林木资源日常管护、森林草原防灭火、野外火源管控,林区设施巡护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详见《崇信县新窑林场公开招聘管护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2.限崇信县户籍;
3.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农林类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限男性。
5.热爱林业,自愿从事基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崇信县新窑林场公开招聘管护人员岗位信息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3.有吸食毒品、赌博、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曾被开除党籍,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报名和资格审查外,其余环节全权委托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
(2)报名地点:县新窑林场办公室(新窑镇61号)。
联系人:张耀朱,李芦倩
联系电话:0933-6131119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崇信县新窑林场公开招聘管护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2.资格审查。新窑林场现场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录入,主要审查报考者户籍、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行报名登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林业政策法规、资源管护常识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政策法规。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据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前20名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
3.体能测试。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总分100分,共分3个测试项目,分别是俯卧撑30个、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其中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各占30分,1000米跑占40分,单项测试能全程完成者视为达到单项得分标准,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体能测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综合成绩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3:3:4的比例确定,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三项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末尾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六、资格复审与体检
1.资格复审。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充分征求县法院、公安、纪委、信访等部门意见,提供个人无犯罪记录、信访证明,个人征信证明材料。不能按照要求提交资料或者资料不齐全的应聘人员取消复审资格。因取消复审资格、放弃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及资格复审结果,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在公示环节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由县新窑林场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3年,见习期6个月。试用(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合同期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建立森林管护人员备录人员库(有效期2年),按照实际录用人员1:1的比例,将本次森林管护人员招录考试未录用人员依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10名备录人员,森林管护人员出现缺员时,随缺随补。
八、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的薪酬制度,人均月工资32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按月由个人负责缴纳。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咨询联系电话:0933-6131119(新窑林场)
监督电话:0933-6121535(县人社局)
0933-6232398(县纪委驻教科局纪检组)
附件:1.崇信县新窑林场公开招聘管护人员岗位信息表
2.崇信县新窑林场公开招聘管护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崇信县新窑林场
2025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aCwni0_xcW2ubTBqblu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