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四川招聘网

华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6-01-14 栏目: 四川 浏览量:6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各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5名,具体岗位、岗位工作内容及要求见《华蓥市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人员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华蓥市户籍人员或常住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本人到常住地社区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纸,《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第2、5、6、7页在同一张纸上),并填写《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记录表》,(注:报名资料由本人交至市就促中心大厅5号窗口)。

4.资格审查:市就促中心于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复审。

五、供需对接

市就促中心于2026年1月21日前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自身情况、安置岗位意愿等,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六、公示

市就促中心汇总各单位拟安置人员情况,通过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依法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安置手续,连同劳动合同(原件1份)报市就促中心备案。

七、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细则,负责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及时向市就促中心如实报送人员安置及变动情况。

附件:1.华蓥市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华蓥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备案表

文章来源:https://www.hys.gov.cn/hysrmzfw/gsgg/pc/content/content_2011005603615444992.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tags标签: 人力资源 | 

地区:四川   广安   
相关信息
> 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2026-01-14
> 关于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6-01-14
>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各见习基地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2026-01-14
> 隆昌市黄家镇便民服务中心见习岗位需求 2026-01-13
> 中共广安市委区域协调发展办公室关于2026年公开选调市同城融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26-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