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1 栏目: 北京 浏览量: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2026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6年1月5日12:00前,电话反馈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电话:010-62842607;010-62919559,电子邮件发送至hr@ninhm.ac.cn。
(一)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确认参加面试”。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样式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二)放弃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放弃面试资格”。邮件附件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见附件3),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三、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的,同时提交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统一命名为“XXX资格复审材料”。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博士后人员提供在站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其他材料: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京内生源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具备面试备选资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或专业能力水平评审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026年1月5日15:00至面试当天确定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6年1月7日-10日,具体面试场次及报到时间详见附件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到时间到场,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国家灾研院科研楼328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路1号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考生汇报PPT和面试考官组提问)。面试前对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分。面试全程录像。
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考生PPT汇报5分钟,回答考官组提问5分钟。考生需将面试PPT课件(格式:Office/WPS/PDF;显示比例16:9/4:3)用U盘拷贝后带至面试现场,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面试主要测查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答辩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个人学习经历、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考生在PPT以及答辩过程中,不准介绍本人姓名、导师姓名、毕业院校、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信息,违反视为作弊,取消面试成绩。
2.业绩成果介绍
科研岗位包括个人发表论文著作情况,授权专利情况,获得奖项情况,参与项目课题情况等。从个人业绩成果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详细展开进行介绍。管理岗位着重介绍业务工作能力与应聘岗位匹配程度等。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不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同一招聘岗位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体检考察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2:1时,以实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为准。因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并填写承诺书。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关闭电子产品和通讯工具,交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自觉保持距离。
(三)考生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提前安排好交通和食宿,注意安全。
(五)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尽快离开面试场所,不得返回候考室。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2842607;010-62919559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s://www.mem.gov.cn/gk/rsxx/202512/t20251231_5904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