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1 栏目: 河南 浏览量:4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中共漯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漯河市基层治理服务保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2名,详见《中共漯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漯河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漯河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定信息发布平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8:00至2026年1月12日17:30。
2.网络报名方式: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漯河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查询《中共漯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岗位要求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按序号分别扫描为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lhswshgzbrcyj@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材料:①《中共漯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扫描件;②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④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名过程中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人员的报名邮箱或电话、短信形式进行反馈通知。
2.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本人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一致,包括:①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纸质版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有效期内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1份。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人才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报名人数较多、竞争性强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结果,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若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漯河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人才引进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人才引进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5日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引进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0395-3181156
监督电话(工作日):0395-3601119
中共漯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中共漯河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hrss.luohe.gov.cn/ksxx/content_103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