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广东招聘网

“百万英才汇南粤”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时间:2025-12-30 栏目: 广东 浏览量:14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详见《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类别分为“2026年毕业生”和“不限”。

“2026年毕业生”是指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2026年毕业生”、“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均可。“非2026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港澳居民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类型中选择“港澳居民身份证”,并按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2026年毕业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代码)要求,辅修专业和学位种类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盖章)、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就读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5.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应聘人员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6日9:00至2026年1月12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及参加考试。

3.报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任何一个条件,均不可以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3)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且通过系统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附件3;应聘人员须携《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4)及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目录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只允许应聘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3.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入围直接业务考核。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直接业务考核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直接业务考核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6.入围直接业务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三)直接业务考核

1.具体测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纸笔考试、结构化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2.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参加考核,并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测评方式、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等有关事宜。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请应聘人员在直接业务考核结束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将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因考生的个人原因或其原单位不配合导致考察工作受阻,不能在收到考察通知的3个月内完成考察的,将无法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时间段内致电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事权分别由具体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0-38622405;

监督投诉电话:020-38623813;

技术支持电话:400-020-1616。


附件1 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 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 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表.xlsx

附件4 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10616970.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tags标签: 军人 |  人力资源 |  事业单位 |  公务员 | 

地区:广东   广州   
相关信息
> “百万英才汇南粤”广州市天河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2025-12-30
> 博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2025-12-30
> 东莞市万江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驻中心定点屠宰场编外检疫员公告 2025-12-30
> 联和街道综合发展中心招聘环卫工人的公告 2025-12-30
> 湛江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清洁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