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9 栏目: 其它 浏览量:3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的通知》(漯组通〔2025〕10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漯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畅通有序的原则,创新引才工作机制,实施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措施,规范运行、协调推进,努力把各类高层次、急需短缺人才集聚到漯河“三农”事业中来。
二、引进计划
此次计划引进人才共计3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以教育部门官方网站排名为准)。
6.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7.报名时,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并须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材料;博士及副高级职称的报名人员,同样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5.现役军人、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引进公告通过漯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ra.luohe.gov.cn)与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网站进行发布,漯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为本次引进工作指定工作网站。
(一)报名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5日上午8:00起至2026年1月9日下午17:30。
2.报名所需材料:①《漯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原件;③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或学历认证材料原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通过相关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时将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登记表》word版一并发送至工作邮箱nydjrsk@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4.报名人员应持续关注报名情况,若因材料不齐全或其他缘由收到反馈至报名邮箱的通知,且在报名时间内未补充材料或作出说明,则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漯河市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认定。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全,报名人员应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审查结果在漯河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布。报名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进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与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人才需求及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进行笔试,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最终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核算;如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同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联系不上且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
根据最终考评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信息发布与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信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引进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三)本次引进工作,由漯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5-3136986
监督电话:0395-3601170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漯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漯河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ra.luohe.gov.cn/tzgg/content_1037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