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25 栏目: 江苏 浏览量:4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生态环境科研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http://sthjj.nanjing.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5.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7月3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2026年7月3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有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2. 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 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至2026年1月3日16:00(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hbs@vip.163.com。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
(1)《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
(2)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获奖证书等(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和论文起止页,项目需提供立项书或结项书);
(4)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
2.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告所设置的招聘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报。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至2026年1月4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期间的9:00-11:00,14:00-18:00。
资格初审通过后,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陈述申辩。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3. 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纪违规。
(2)报名时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综合考评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以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成立综合考评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综合考评、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
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025-83315590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025-83630848
1、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512/t20251225_5750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