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其它招聘网

关于夏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兴乡”的公告

时间:2025-12-23 栏目: 其它 浏览量:8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广泛吸引和支持在外优秀人才回夏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结构优化、能力突出、扎根奉献的干部人才队伍,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在夏津县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主要包括:1.夏津籍或籍贯为夏津的人员;2.近亲属具有夏津常住户口或长期在夏津生活居住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2)乡镇医疗机构急缺人才可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须同时持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及具有高级技师或同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

4.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的回调人员需要满足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且其余为合格等次;进入事业单位不足三年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等次且其余为合格等次(不含试用期)。

5.事业单位人员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七级及以下人员。其中,2007年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取得编制。

6.教育系统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回引工作根据教育系统编制空缺情况实行动态回引机制,即定期统计教育系统各学校编制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各学段、学科的编制空缺情况,根据编制空缺情况进行针对性回引。若教育系统整体或个别岗位满编,将暂停教育系统的回引工作;同时建立“候补人才库”,对符合条件但因编制限制未能引进的优秀教育人才进行登记备案,待有编制空缺时优先考虑。对具有市级教学能手、市级特级教师、市级名师或名校长等荣誉称号的人员,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可适当简化流程,优先引进。

7.卫生系统要求:(1)乡镇医疗机构除急缺人才外非必要不再回引人才。急缺人才是符合上述学历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执业范围为外科、儿科、口腔科、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护理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2)县级医疗机构回引的人才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口腔科、中医、麻醉、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医学检验和病理、眼耳鼻咽喉专业,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引的,本科所学专业及执业范围须为所列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自愿接受组织、人社等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10.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11.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于影响期内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安排原则

1.同级对口。根据回引人才行政层级、单位性质、专业技术等,按照同级对口原则安置,一般安排到县、乡对口单位。根据本人意愿、人才身份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等情况,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顺向流动,不得逆向流动。

2.人岗相宜。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按照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岗位安排。人才安置应当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进行,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3.回避原则。人才引进各环节及单位(岗位)安置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要求。

四、引进程序

此项工作为长期开展的工作,全年均可进行报名申请,组织部门全年分两批次开展办理工作,1月和7月为办理月份,1月份集中办理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7月份集中办理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且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人员。对回调单位急需紧缺的人才,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机动办理。

(一)个人申请。全年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1.《夏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兴乡”申请表》(见附件);2.身份证、近亲属户口本(依据近亲属原则申请回调的人员提供)扫描件;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4.在编在岗证明,包括招聘通知书扫描件、入编通知扫描件;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扫描件(以报名时间为准);6.《夏津县“归雁兴乡”申请人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字并按手印)。

材料接收邮箱:xjxrck@163.com

咨询电话:0534-3215669

具体方法:申请人员登录夏津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填写《夏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兴乡”申请表》,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姓名+归雁兴乡”)。

申请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发送申请材料,邮件发送后应及时进行电话确认,因“压哨发送材料”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申请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初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负责管理范围内人员的资格审核;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负责教育类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资格审核,会同县卫健局负责卫生类事业单位拟调入人员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和任职程序始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竞争择优。根据申请人数和意向接收单位意愿,组织人社、业务对口单位对申请人员在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引进。

(四)深入考察。由组织、人社、意向接收单位等部门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回调人员进行深入考察,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环节可设置专业测试等内容。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其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等情形。

(五)确定岗位。综合考虑人员条件、编制空缺、个人意愿,由组织、人社部门联合编制部门对拟回调人员研究提出安置意见,报县委研究后确定岗位。

(六)组织体检。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回调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七)办理调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按照审批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配手续。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回调人员在夏津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关于夏津县鼓励在外工作人员回调发展的公告》废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实施并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534-3215669 xjxrck@163.com

附件1:夏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兴乡“申请表.doc

附件2:夏津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归雁兴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www.xiajin.gov.cn/n31121408/n31122705/c97858254/content.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tags标签: 医学检验 |  医学影像 |  护士 |  护理 |  公务员 |  行政 |  内科 |  外科 |  事业单位 |  口腔 |  儿科 |  妇产 |  产科 |  麻醉 |  中医 |  病理 |  放射 |  主任医师 |  教师 |  校长 | 

地区:其它   德州   
相关信息
> 合肥市第八中学宿舍管理员招聘公告 2025-12-23
> 延安市青少年宫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2025-12-23
> 中共安化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2025-12-23
> 中共安化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关于招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2025-12-23
> 事业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原研究中心招聘,学历不限! 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