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6 栏目: 河北 浏览量:4
为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规范教育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唐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本次选聘的法律顾问为市教育局日常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
合法性审查服务:对本局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要制度、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重大决策论证:参与本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洽谈、重要合同协议的研究论证,起草或审查法律文书,防范法律风险;
纠纷处置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投诉、师生权益纠纷等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分析和处置建议;
法治宣传培训:协助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法治培训,指导下属学校规范办学、防范法律风险;
日常法律咨询:就本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按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双方约定的其他常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服务期限:1年,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3年。
服务费用:法律顾问服务费人民币30000元/年(含税),该费用为固定包干价,包含履行本公告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交通、通讯、文稿等全部费用,无其他额外支出。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按年度支付,每年度末结合服务履约情况结算支付。
三、参选人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在所从事的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并熟悉教育行政工作流程和教育领域法律法规;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3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唐山市教育局办公室(西山道7号教育局办公楼313室)。
联系人及电话:曹清源,联系电话:2806923。
报名材料清单:(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简介、近3年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承诺函;(3)拟派主办律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教育及政府法律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含服务团队配置、工作机制、响应时限、质量保障措施等);(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五、遴选程序
资格审查:市教育局选聘工作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评审环节;不合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从专业资质、教育领域服务经验、服务方案科学性、响应保障能力、报价合理性等维度进行量化评议,择优确定1位拟中选律师。
结果公示:拟中选结果在唐山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按规定核查处理。
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正式《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六、履约管理
市教育局办公室为法律顾问对口联络科室,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任务派办和服务台账记录。
实行年度考核制度,从履职情况、服务质量、响应时效、工作成效、保密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支付、续聘、解聘的依据。
法律顾问人员违反保密规定、不履行服务职责、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受到行业处分的,本局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
参选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参选人员自行承担报名相关费用。
本公告由唐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唐山市教育局
2026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jiaoyuju.tangshan.gov.cn/tswenguangxin/shijiaoyuju1tzgg/20261026/1656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