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4 栏目: 广东 浏览量:2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是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编外聘用司机1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无影响驾驶安全的疾病;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其他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持有驾驶证(B1及以上),驾龄5年以上,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驾驶经验丰富、技术过硬且责任心强;
3.掌握车辆基础维护(更换机油/轮胎等),熟悉本地及周边道路,能适应不同路况;
4.无重大交通事故及酒驾记录,具备基础车辆故障判断能力;
5.服从安排,能接受临时加班、出差等;
6.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
负责公务外出车辆安全驾驶与出行保障、车辆日常管理与维护,以及其他上级交办的行政后勤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0时至2026年10月25日(星期日)24时。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以“姓名+报考岗位”为命名邮件主题)发至电子邮箱jyybgs@gdedu.gov.cn。
3.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见附表);(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等扫描件;(3)报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技能水平等证明材料;(4)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核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在报名截止后及时通知并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统一安排考核,分为面试和实操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总成绩及面试、实操两个单项成绩的满分均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如同岗位人选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考核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考核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另行组织会议评议。考核总成绩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向报考人员公布。未通过考核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根据同岗位的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并及时通知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广东省教育研究院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和考察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报考人员。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在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选与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六、福利待遇
试用期间及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没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考核总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三)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考核总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0-833313390;电子邮箱:jyybgs@gdedu.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14号广东省教育研究院307室,邮编:510035。
附件:个人简历(模板)
文章来源:https://gdae.gdedu.gov.cn/gdjyyjy/tzgg/202610/b6fef51ae80c4956b66abaa81a661cf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