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2 栏目: 其它 浏览量:1
根据工作需要,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外司法警察派遣至五莲县人民法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共8名,其中:
司法警察职位A:4名;
司法警察职位B:2名(限女性);
司法警察职位C:2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日照市常住户籍;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四)年龄、学历根据岗位需求:
1.应聘司法警察职位A,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专业须属于法学门类;研究生须为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专业学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2.应聘司法警察职位B,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女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3.应聘司法警察职位C,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男性,身高1.75米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人员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截至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所需学历、学位条件的;
8.现役军人和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9.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0.本人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五莲县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包括法律工作者);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11.依照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
1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不适宜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本次公开招录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610室(五莲县富强路218号人社局办公楼六楼),咨询电话:0633-5667711(五莲民生劳务派遣)。
3.须携带材料:(1)《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各1份;(2)学历证书(全日制最高及历次在职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3)户口簿原件及索引页、本人单页复印件1份;(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6)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证明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7)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A岗和B岗岗位计划数调整到C岗。
5.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费。笔试费需现场缴纳,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还。资格复审通过参加面试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费,面试费于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缴纳,收取后不予退还。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采取线下形式进行,为客观性试题,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法律素养、职业能力和时事政治等;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能测评。笔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体能测评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评以每类职位全体测评人员的平均成绩为合格线(其中司法警察职位A按报考人员性别分别核算平均成绩,划定对应性别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为测评达标,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3.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包括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1名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一起参加面试。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凡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
4.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职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体检。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B岗和C岗如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按照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如均不属于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则依次按照笔试、面试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复检仅限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人员递补。对因报考人员放弃录用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造成的招录计划缺额,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考试成绩12月内有效,成绩有效期内,如招录计划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优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录用、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派遣至五莲县人民法院工作。司法警察职位A月工资3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司法警察职位B和司法警察职位C月工资按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人员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期间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招录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名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防止上当受骗。
(四)录用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五莲县民生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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