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2 栏目: 甘肃 浏览量: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计划、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4个县直单位,共设置7个职位,计划选调9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1.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担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教师、医护人员、驻康单位工作人员)。
2.全县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参加公开选调。
3.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行政岗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在现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
(4)报考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优秀、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回避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
中共康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根据组织推荐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填写《康县2026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康县2026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并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须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注推荐报考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开选调报名不收取费用。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康县2026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面打印,附电子版;
(2)《康县2026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附电子版;
(3)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转正定级文件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选调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选调每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时长120分钟。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若仍达不到的,可减少计划或合并职位。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陇南康县组工”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笔试成绩,考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若仍达不到的,可减少计划或合并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等能力素质进行考察。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确定每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换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参加康县2026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换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六)组织考察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比例确定。按照管理权限,由人事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组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发现有影响进入考察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排序意见和建议选调人选。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在“陇南康县组工”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试用与调动
1.试用。所有选调人员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选调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保留在原单位。
2.调动。试用期满,由接收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康县2026年度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和确定。
县纪委监委全程受理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派员全过程参与公开选调工作并进行监督,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受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咨询。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39-6922553
县委组织部电话:0939-5121675、5123609、5127868
县人社局电话:0939-5932233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www.gskx.gov.cn/zwzx/gsgg/11527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