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09 栏目: 广西 浏览量:2
为帮助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获得就业见习机会,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我见习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不限专业。
(四)见习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2.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团结同事,富有团队协作精神,个人成长意识强。
(六)就业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按就业见习协议履行个人义务。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29日至11月6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报名。
1.应聘者将报名表(详见文末附件)、个人简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石桥镇农业服务中心邮箱:sqnfzx543116@163.com。
2.线下可携带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原件,在工作日到石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报名。
(地址:苍梧县石桥镇东安街1-1号,联系电话:陈先生13737847292、莫女士13877482263。)
四、其他事项
(一)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期限不得超过见习基地有效期。
(二)报名人员与见习基地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后开展就业见习。
(三)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目前苍梧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人/月),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购买并生效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用;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苍梧县石桥镇农业服务中心见习基地
2026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cAr5bTdd0j59AXZnvez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