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3 栏目: 浙江 浏览量:2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食品领域营商环境,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诸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食品安全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坚持原则,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熟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与实务操作能力;
(三)具有食品科学、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质量管理、食品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指导、培训授课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工作职责
(一)主体责任“清单化”指导:协助企业梳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风险防控“动态化”排查:指导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和隐患排查,协助制定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三)制度体系“合规化”审查:协助企业审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的合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人员能力“精准化”提升:参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政企沟通“桥梁化”衔接:协助企业理解和对接食品安全监管政策,促进政企良性互动。
(六)应急处突“专业化”支援: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提供专业咨询和应急处置建议。
(七)生产许可“常态化”辅导:对企业在生产许可、产品备案等方面提供专业辅导。
(八)配方标签“规范化”审核:协助企业进行产品配方、标签标识的合规性审核。
三、履职方式
顾问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现场指导服务;企业遇到重大合规难题或突发事件时,可随时申请紧急支援。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申请人填写《诸暨市食品安全顾问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简历(包含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研究成果等),于2026年10月8日前报送至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联系电话:0575-80727282,邮箱:Sangyycubby2011@126.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姓名+食品安全顾问申请”)。
(二)部门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
(三)社会公示。对拟聘任人选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正式聘任。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书,纳入“诸暨市食品安全顾问专家库”,聘期三年;聘任专家由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履职考评和动态管理。
详情见原文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ji.gov.cn/col/col1229073684/gggs/art/2026/art_cfe8524ef34246df8e37dd4f720e3cf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