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3 栏目: 其它 浏览量:3
按照工作安排,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大邑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现就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严格考核、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募名额、岗位及条件
(一)招募名额:70名。
(二)招募岗位:本次公开招募大邑县2026年增量政策性岗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1《增量政策性岗位一览表》。
(三)招募对象:2024年、2025年、2026年当前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招募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符合法律法规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3日9:00起至2026年9月30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通过“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获取报名表,将应聘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
报名邮箱地址:DYCTTSRL@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喻老师,联系电话:028-8836855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当前无单位参保记录证明材料(确认现阶段为无单位就业状态);
6.优先招募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提供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含本人姓名页并由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盖章的材料;低保家庭提供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在低保系统内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材料;零就业家庭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优先招募待遇;
7.2026年9月有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同步上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材料。因信息填写错误、材料不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未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材料补充等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应当准确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联系方式错误、通讯不畅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需接受岗位调剂。
4.报名即视为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作出诚信承诺。
四、线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学历、毕业时间、现阶段为无单位就业状态等进行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00—2026年10月15日17:00。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自报名起始之日同步开展。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对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成功和资格初审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笔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不设开考比例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招募人员的政治素养、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长 90分钟,题型为客观试题。
六、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
若最后一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优先招募顺序确定排名,若符合多项优先招募情况的,按数量排序;若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无优先招募对象或有多名同类优先招募人员时,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再次相同时,则采取增加一轮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综合排名。
七、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原件校验的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一)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大专学历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四)优先招募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当前无单位参保记录证明材料(确认现阶段为无单位就业状态);
(六)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本人无犯罪记录,出具日期距报名截止日不超过 3 个月;
(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或经本人授权查询打印),证明本人信用状况良好,查询日期距报名截止日不超过 30 日;
(八)报考人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此项非必须项)。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或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按照本公告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规则排名。
八、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原件校验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于原件校验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将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拟招募人员将在“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影响招募的,取消招募资格。
报考人员在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招募岗位无人递补的,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本人意愿进行跨岗位调剂。递补人员须按相应程序完成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同一招募岗位中,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服务地点。
拟招募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办理协议签订和到岗手续。未按要求签订服务协议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到岗的,取消招募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招募岗位无人递补的,可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本人意愿进行跨岗位调剂。递补人员须按相应程序完成资格复审、体检和公示。
十、待遇、服务期限
(一)待遇保障。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予以保障,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协议期满不续签。每位招募人员的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三)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包含在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服务协议。
十一、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由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募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公示等事项,将在“成都西岭海川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查看信息、联系方式不畅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相关环节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三)招募人员应当服从岗位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四)报名人员在报名、招募期间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冒名顶替的,取消招募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政策性岗位招募。
(五)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六)报名人员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由本人负责处理,服务协议签订前仍存在未解除的劳动关系的,取消招募资格。
十三、监督与咨询
为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本公告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88339968(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咨询电话:028-8836855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附件1:《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一览表》
附件2:《考生报名表》
大邑城投天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TQDnXF_s8tSQvt3aivf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