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2 栏目: 其它 浏览量: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现拟向社会招用2名就业见习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青年踊跃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未参加过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毕业不能参加见习)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如已经超过25周岁且不在见习青年库则不能参加就业见习,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专升本在读期间学生不能参加就业见习。
二、见习期限
12个月。
三、见习岗位信息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补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待遇2090元/月,餐补500元/月。
五、报名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28日。
(二)联系方式:电话:0796-8268285。
(三)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材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登记表、16—24岁失业青年须提供在常住地(或户籍地)街道或者乡镇办理的失业登记材料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以 本人姓名+就业见习申请 命名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jasfyzx@163.com。
(四)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时间。
(五)面试地点:吉安市文化馆(吉安文化艺术中心B座3楼)。
六、签订协议
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招用人选,并与其签订《吉安市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执一份),协议在就业创业部门备案生效后,安排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将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鉴定,作为见习人员就业前的工作经历凭证。
《就业见习人员申请登记表》
文章来源:https://www.jxrcrsksta.com/content/7843?categoryId=18
tags标签: 人力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