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5 栏目: 黑龙江 浏览量:2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人员须为在校的应届毕业生;
招录岗位中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9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招录岗位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8年9月15日[含]至1985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应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2.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
(八)不得报考情形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hljmzzyxy.org.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26日期间登录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网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9月15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6年9月21日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复审。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读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附件2);
⑤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推荐报考公函原件(附件2);岗位要求具备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属于“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招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1),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岗位代码为02-07),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ljmzzyxy.org.cn/)发布。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重点考测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岗位匹配能力等。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计划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前发布,考生可登录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招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岗位,直接面试考核,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竞聘演讲、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无犯罪证明以及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560023
监督举报电话:0451-85560006
特此公告。
附件:1.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6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
2.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及同意推荐报考公函(模板)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5B7BBBF863836F9CE063A964C8ACB69A&selected=zp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