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1 栏目: 其它 浏览量:2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平和县殡仪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沟通表达能力;
5.年满18周岁、4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9月至2008年9月期间出生),详见岗位信息一览表;
6.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户籍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26年平和县殡仪馆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者本人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7.报名截止前,1.驾驶员具有平和县户籍方可报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平和县户籍的视同平和县户籍);2.火化工具有福建省户籍方可报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福建省户籍的视同本省户籍;
8.驾驶员需持有年检合格的B证及以上驾驶证,具备三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9日至9月15日下午06:00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
工作时间现场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地点和要求
1.报名地点:漳州市闽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小溪镇北大路113、115号原劳动局办公楼下);联系人:张淑敏,联系电话:0596-5218509。
2.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材料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专业、学历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分类设置考试形式。
(一)殡仪车驾驶员岗位(实操考核+笔试)
1.考试:采用实操考核、笔试的办法,其中实操考核、笔试成绩满分各100分,考试总成绩为实操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不设置合格线;
2.实操考核、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遗体火化师岗位(仅笔试)
1.考试采用只笔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不设置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包含实操考核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为实操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实操考核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个人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核实。考核时考生须提交无犯罪记录等材料交由招聘单位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本人放弃本次应聘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平和新闻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劳务派遣聘用手续。
2.聘用后出现空缺的,经报用工单位同意后,可从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签订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二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若无正当理由又不告知原因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聘期内应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参加用工单位考勤管理、接受用工单位的工作检查、评价。
八、其它事项
1.工资福利待遇: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3个工作日内签订聘用合同,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落实同工同酬。
2.在职考生需在体检前,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拟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3.考试成绩、体检等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平和新闻公众号进行公示。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5.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平和县殡仪馆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平和县殡仪馆
漳州市闽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NjUyOTYzMQ==&mid=2247505765&idx=5&sn=df3ef03bedb6caf59ba62183ab9fc9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