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5 栏目: 四川 浏览量:5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6〕5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就业吸纳主渠道作用,帮扶辖区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解决阶段性就业难题,经企业申请,我们依托辖区企业资源开发了一批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开发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共22个,具体岗位数量分布见《广安市前锋区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表》(附件)。
二、吸纳对象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稳就业重点调控行业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
三、工资待遇
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岗位有效期限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岗位安置
由企业根据岗位需求和拟吸纳就业人员实际情况确定。
六、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承担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主动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监督。
附件:广安市前锋区临时性就业援助岗位表.xlsx
(联系电话:区就业保障中心,0826-2889283)
文章来源:https://www.qf.gov.cn/qfqrmzf/c100381/pc/content/content_2091816126745477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