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2 栏目: 新疆 浏览量:7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兵团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促进新疆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落户并就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依据与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依据《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工中介协议》及相关附件规定开展,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确保招录过程规范有序。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自愿在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落户并与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
(二)具体资格:
1.户籍要求:疆外省区市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学历要求: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经开区合作企业相关岗位的招录条件。
三、优惠政策与待遇
(一)落户补助资金:
对符合专项政策并稳定落户就业的人员,按学历层次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标准在人民币10万至15万元之间,具体金额视学历而定。
(二)住房与生活保障:
1.由用工企业就近(原则上1.5公里内)提供免费员工宿舍,并设有职工食堂。
2.落户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及公租房供给情况,按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公租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相关政策收取。
3.符合政策规定的落户人员,可按规定报销来疆路费。
(三)教育保障:
随迁子女落户后,享有新疆兵团现行教育政策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南疆单列计划”及高考录取时按规定享受南疆四地州加分政策(现行政策为加10分)。2025年普通类本科一批文科451分、理科421分;本科二批文科330分、理科280分。
(四)社会保障与其他:
1.依法享受兵团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包括医疗、就业、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
2.协助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3.积极为随迁家属推荐就业机会。
4.在条件符合且个人申请的前提下,可按规定享受上级部门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四、就业安置
经开区管委会将根据招录人员情况,协调推荐至辖区内正规企业就业,确保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录程序
1.咨询报名:有意向者可通过电话咨询进行政策了解与报名登记。
2.资格审核:由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
3.对接安置:审核通过人员,由管委会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并推荐至企业面试、就业。
4.签约落户: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完成落户手续。
5.待遇落实:稳定落户就业满规定期限后,按政策落实相关补助及待遇。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605307777;17862985232;0530-6205155。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TV8ml1TtKSKTuzCMGe1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