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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的公告

时间:2026-08-07 栏目: 四川 浏览量:1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做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市县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共成都市委社会工作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正、择优招募”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新津区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现就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社会学、医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哲学类等相关专业。

二、招募岗位及待遇

本次计划招募8人,在新津区综治中心、镇(街道)从事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工作。待人员招募工作完成后,根据笔试成绩进行岗位分配。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限为2026年7月31日。

7.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

1.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等)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8日9:00起至2026年8月12日17:00截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网址: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xjfwzp进行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考生通过报名网站(网址: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xjfwzp)进行注册,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填报职位。注册并登录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须同步上传材料:

1.照片(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

3.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大专学历仅上传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募单位)。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个人信息并重新填报,错过时间者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形式

采用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在考试报名网站: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xjfwzp进行下载,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5日9:00-8月17日17:00。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均为客观性试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采用纸质试卷答题,卷面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含成都市情等),考试无指定参考书。

(三)笔试不收取考试费。

(四)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六)笔试成绩于2026年8月19日 18:00 后登录报名网站: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xjfwzp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在新津社会工作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步公布入围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学历确定排名;若学历相同的,按照相关专业确定排名,依次为法学类、理学类、教育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文学类、工学类、哲学类、其他学科类别。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八、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24日9:00-12:00和14:00-17:00。根据招募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资料如下(均需审核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或通过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搜无犯罪记录证明,实名刷脸申办,审核后下载带公章PDF)。

5.非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打印)。

招募人员须携带报名岗位所需条件佐证资料的原件到区委社会工作部B403(五津北路111号区委2号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未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缺少原件资料或未在资格复审截止前补充完整报名所需材料,造成报名资格取消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的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招募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招募人员的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招募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体检和递补

(一)体检

1.体检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新津社会工作公众号公示并短信通知。体检人员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时完成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事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通过笔试、资格复审、体检的招募人员,在新津社会工作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在公示环节产生的空缺,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十一、录用

(一)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选择岗位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待遇按照5万/人/年(含五险一金)的标准保障。

(四)招募的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五)本次招募成绩2年内有效(自拟招募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算),对因人员离职或被辞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本次招募考生中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二、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募人员予以退出: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三、其他

(一)考生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对考试、录取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全过程,考生需诚信参与考试各个环节,在招募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或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

(四)本次招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招募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四、监督

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纪律监督:028—63380803

报名政策咨询:028—82590965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400-8251513

(问题反映及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


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增量政策性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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