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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心归巢“兰”图有你 舒兰市2026年域外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公告

时间:2026-07-30 栏目: 吉林 浏览量:2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我为舒兰高质量发展做贡献”全市人才服务县域经济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激发域外人才返乡热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开展“‘舒’心归巢,‘兰’图有你”舒兰市2026年域外事业单位人才回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回引对象

在舒兰市域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舒兰市户籍或生源地为舒兰市。

2.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为舒兰市户籍。

3.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在舒兰市域内有稳定工作或长期生活。

二、回引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0日至2008年7月30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

4.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已满现工作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并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调出。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

8.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专项条件

1.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符合《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可作为重点回引对象优先对接。如接收单位暂无空编或相应职称岗位空缺,可从舒兰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人才编制池”编制划转至接收单位使用,编制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5年,接收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编制的,可提前返还“人才编制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回引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人员。

2.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审计调查的,或涉嫌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人员。

6.回引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三、回引原则

(一)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回引人才工作单位性质,对等安排到市、乡两级对口单位。

(二)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去向原则上为其原户籍所在地或其配偶、父母工作生活常住地。

(三)人岗相适原则。对拟回引人才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做到专业匹配、人事相宜。

(四)服从调剂原则。回引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四、回引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28日15:00。

2.报名邮箱:slrc2026@163.com。

3.联系单位:舒兰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432-68260506。

4.报名要求:申请人需下载《“舒”心归巢,“兰”图有你舒兰市2026年域外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表及《个人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扫描为PDF文件,根据材料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能提供相应材料的人员,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舒兰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查验其是否具备回引基本资格条件。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岗位匹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结合舒兰市部门(单位)空余编制情况、人才需求情况和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及个人意愿,综合分析研判,初步匹配岗位,确定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由舒兰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舒”心归巢,“兰”图有你 舒兰市2026年域外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申请表》(附件1)及《个人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中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审。由相关用人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同步围绕报名人员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及岗位适配度开展面谈,拟定考察对象。

(五)实地考察。对拟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工作启动前,市委组织部围绕“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档案审核事项,对考察组开展业务培训。考察组重点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考察,拟定考察对象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回引资格。

(六)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定回引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回引资格。

(七)会议研究。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将初步回引对象人选及岗位提交舒兰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确定回引人才名单及岗位。

(八)公示。在舒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lan.gov.cn/)和回引人员现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回引人员姓名、性别、拟匹配单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由用人单位为回引人员办理组织人事手续,回引人员须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回引人员原则上按原岗位等级(职称)享受工资待遇,岗位等级晋升、职称评定等事项按照现行干部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2.回引人员自调入之日起,需与调入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舒兰市。

3.资格审查贯穿回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回引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回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回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4.报名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5.舒兰市人才回引工作在舒兰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常态化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人才引进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符合回引条件的域外事业单位人才,可参照本公告回引程序向市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对域外人才申请情况进行集体研究。

6.本公告由中共舒兰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舒”心归巢,“兰”图有你 舒兰市2026年域外事业单位人才回引申请表

2.个人提供材料清单

文章来源:http://www.shulan.gov.cn/xxgk/gsgg/202607/t20260730_1330598.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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