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7 栏目: 安徽 浏览量:3
根据安徽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劳办〔2026〕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现将2026年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6年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共开发56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详见《庐阳区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岗位表》(附件1)。
二、见习对象
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前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2.未缴纳过社会保险;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由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双方协商确定。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由庐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年度就业见习采用线下双选会的方式报名。有意愿参加青年就业见习的人员,请于7月30日上午9:00-11:30到庐阳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向区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咨询及报名。报名请携带《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见习单位。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
未能参加当天双选会的人员,可于8月3日进行补报名,报名资料提交至见习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见习资格。
六、岗位匹配
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
匹配成功的人员信息由见习单位及时提交至庐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见习资格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对匹配没有成功的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按照“总量控制、人岗匹配、科学调剂”原则,由庐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
七、组织上岗
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将在庐阳区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替补。公示无异议后,由见习单位通知见习人员报到。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见习协议和《见习人员承诺书》,由庐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9月1日见习人员正式上岗。
八、见习管理
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合肥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管理办法》(合人社秘〔2021〕24号)相关规定执行。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并出具见习证明。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庐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551-65699282
报名咨询:直接与见习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庐阳区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附件1)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庐阳区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
2.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
附件列表
1. 附件1:庐阳区2026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xls
2. 附件2:庐阳区机关事业单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ahggzp.gov.cn/cms/web/c281f6ac/ff8080819f9cb3a9019fa264fe3118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