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3 栏目: 安徽 浏览量:5
为做好安徽农业大学2026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备注 |
专职辅导员(男) | 6000575 | 6名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招聘条件 |
专职辅导员(女) | 6000576 | 6名 | 不限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其他要求详见招聘条件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干部的规定依据省选调生选拔工作中对学生干部的要求执行(包括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校社团负责人等);
(五)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善于沟通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安徽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zp.ahau.edu.cn/zp.html),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在招聘系统的“简历附件”处上传。简历状态显示为“新候选人”则说明通过网络预审,报名成功。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0:00至7月3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6.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络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会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心理健康测评和专业测试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及实施方案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一)心理健康测评
学校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集中进行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测试结果仅作为面试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参加心理测试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
2.考官组成。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应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3.专业测试成绩。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对因招考人数过多,同一岗位需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考生所在小组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招聘公告由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人事处0551-65786168
党委学工部0551-65786462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5630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anzhi.gov.cn/xwzx/gsgg/12272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