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9 栏目: 安徽 浏览量:4
为进一步规范春秋乡机关食堂管理,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厨师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厨师。
三、招聘条件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50周岁至55周岁之间(1970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机关食堂厨师岗位工作;
(五)持有国家认可的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
(六)具备机关单位食堂或餐饮行业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试菜、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17:3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春秋乡党政办。
4.报名方式:由本人直接到春秋乡党政办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近期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乡政府党政办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适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现场专业技能测试(试菜)。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方式:应聘者现场制作指定菜品及自选菜品。
2.评审办法:由乡政府组织评委组进行现场品尝打分,按照评委打分综合评定成绩,得分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专业技能测试及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春秋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决定是否续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依名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4000元/月,提供食宿。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4000元/月,年终考核奖6000元,依据测评结果确定发放比例,合同一年一签。
六、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春秋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564-8191400(党政办)。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春秋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朱先生 18756458858,0564-8191400(党政办)。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通知、公示等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春秋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ucheng.gov.cn/zwzx/gsgg/38138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