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2 栏目: 青海 浏览量:5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及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科研项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不带编)工作人员1名(详见招聘计划汇总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动物疫病防控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及聘用的资格。
(三)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有关要求:
1.招聘范围:高校本科或者本科以上毕业生,优先招录2026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
2.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五)资格审查
2026年7月16日至7月20日,材料不齐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核。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考核
(一)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需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提供纸质应聘材料:
1.应聘人员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将《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提交至用人单位进行核查。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
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州农牧局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协议”,并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待遇
1.工资:具体见招聘计划汇总表。
2.福利:聘用人员按国家和青海省相关政策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九、其他
附件表格电子版请联系 巴特 15695341515(微信同号)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sZ-si5VKTAWtCBL7Plh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