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9 栏目: 广东 浏览量:6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28号)和《转发关于继续实施我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茂人社函﹝2023﹞37号)文件要求,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茂名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拟招募见习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招募对象为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的失业青年;
2.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务会计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法学类、电子信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审计学等专业优先。
3.具备基本写作能力,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能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
二、见习岗位
招募见习人员3人,具体岗位信息见《2026年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期至2026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时间)。
(二)流程
1.简历和《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2)投聘的方式:
(1)邮箱:bhxqsbzx@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就业见习岗位+姓名”;
(2)现场投聘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政府3楼(社保医保中心办公室)
备注:简历筛选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提交以下所需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2.面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招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综合个人实际及面试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报名咨询电话:0668-5358835。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3-12个月。见习时间最短不低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见习待遇:综合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本公告由茂名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第一批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茂名滨海新区就业见习申请表.doc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6年6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mgs.gov.cn/ywdt/gsgg/content/post_1617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