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05 栏目: 其它 浏览量:5
为加强兴仁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黔西南州2025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兴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测评工作在2025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计划及职位
兴仁市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3名(详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19日18:00进行网上投递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5.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承诺在兴仁市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9.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为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5年10月2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通过人才引进或公开招聘到我州事业单位,聘用过程中放弃聘用或聘用后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得应聘原单位;
4.参加黔西南州2025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引才暨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或正在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截至2025年10月20日);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人员;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人员;
12.存在学术不端,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对照引才岗位需求和报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通过网上邮箱所提交的材料是否满足引才条件。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与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2)。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测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
(1)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到兴仁市卫生健康局二楼综合办公室;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到兴仁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二)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填写完善的《黔西南州2025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报名表》(附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职位表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证明等所需证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请委托人办理。除以上材料外,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标注命名,例:李XX522322XXXXXXXXXXXX)。
(五)在引进工作中,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
七、测评
在2025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引才主管部门对医学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
(一)测评方式
测评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二)准考证发放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领取地点:
(1)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到兴仁市卫生健康局二楼综合办公室;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到兴仁市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领取。如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代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上写明原因加盖手印,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开展面试。面试人员确定后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和方式
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水平、基本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医学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医学知识结构化方式面试;
(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采取学科学段现行教材无生课堂方式面试。
3.面试时间
2025年12月14日。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要求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6.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注: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面试时间的,将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测评总成绩(60分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2025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合格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程序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2025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认真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和程序,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聘用。如因考生放弃或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程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并提供给引才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引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上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本公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方案》由2025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5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若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
1.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859-6212375(兴仁市教育局)
3.0859-6218671(兴仁市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兴仁市监察委员会信访室)
附件1:兴仁市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2:兴仁市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3:黔西南州2025年秋季赴省内外高校专项引才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512/t20251205_89019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