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6 栏目: 河南 浏览量:5
根据《2026年河南省(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公告》要求,现将湖滨区事业单位岗位加分资格审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报考县、乡镇各类事业单位的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
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符合以下范围的大学生退役士兵:1、户籍、入伍地均在河南省内的;2、户籍为河南省内、在外省高校入伍的;3、户籍为外省(市),在河南高校入伍的。
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6月1日8:00至6月3日17:00工作时间持相关材料到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加分提供材料
(一)大学生村干部提供材料:
1、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2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由就读学校开具《学习证明》(附件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一)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通过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bin.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政策咨询电话:0398-2953195。
2026年5月26日
附件1.doc
文章来源:https://www.hubin.gov.cn/25116/2026/5/2261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