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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招募2026年度见习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6-05-19 栏目: 湖南 浏览量:5

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同时充实我局工作辅助力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县人社局关于就业见习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6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募岗位及职责

本次计划招募见习人员6名,主要安排在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协助从事市场监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岗位由局人事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见习人员专业背景统一分配。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协助处理文件流转、档案整理、数据录入、信息统计等日常行政事务;

2.协助进行市场巡查、信息采集、消费投诉受理与分派等业务辅助工作;

3.协助参与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项检查活动的资料准备与现场记录工作;

4.完成所在股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辅助性工作任务。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三)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法律类、食品科学类、药学类、机械类、计算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或已在其他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3至12个月,具体期限由我局与见习人员协商确定,并在见习协议中载明。见习期间,双方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二)见习待遇

1.见习补贴:按照本县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800元/月)给予生活补贴。

2.人身意外保险:在见习期间,由我局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费用由我局承担。

3.其他保障:见习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条件。见习期间,如遇我局正式人员招聘,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可按规定报名参加,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食宿安排:不提供住宿,享受在职人员同等餐补。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地址:安仁县行政中心A栋925)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材料

1.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5.失业青年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6页失业登记情况);

6.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或特长的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如有)。

六、招募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局人事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募条件、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见习资格。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将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见习人员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主要了解拟见习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

(四)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在安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用及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与我局签订《安仁县就业见习协议书》,并报县人社局备案。见习人员须按通知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见习管理与考核

1.见习人员上岗前,我局将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2.见习期间,我局将指定带教老师进行业务指导,并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学习态度等进行考核。

3.见习人员应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对不遵守纪律、不履行职责的,我局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4.见习期满后,我局将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出具《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其工作经历证明。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签订协议的,我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3.见习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终止见习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4.本通知由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本县关于就业见习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安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文章来源:http://www.anrenzf.gov.cn/15/27/29/content_4006930.html

提示:如有附件,请去上面文章来源的网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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