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07 栏目: 重庆 浏览量:3
一、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1名,协助从事劳动保障等人力社保工作,招录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品德。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沟通协调、逻辑思维能力,善于主动作为、服从工作安排,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为法学【类】、法律【类】。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9:00-5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将《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541617375@qq.com。
3.联系电话:023-85282090
(二)现场资格审查
1. 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12:00、14:00-18:00)。
2. 地点:璧山区璧渝路388号403办公室。
3. 所需材料:
(1)《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渝登记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都可在“警快办”平台在线申办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并发送“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至公众号后台。收到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链接后打开链接,也可在“警快办”主页“常用服务”事项中选择办理,在页面经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在线自助办理)。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笔试内容为人力社保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在接到面试通知时声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缺额按笔试成绩由下一名进行递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签订劳动合同(招录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社保按国家政策执行。聘用期内待遇若因国家政策调整则做出合规调整。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zlxx/202605/t20260507_15655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