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7 栏目: 内蒙古 浏览量:2
为进一步壮大我院讲解服务力量,丰富观众参观体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传承与传播,内蒙古博物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讲解员。我们期待凝聚社会力量,共筑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以专业讲解传递文明,以热忱服务温暖观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要求
(一)工作要求
社会讲解员指非本院正式聘用,在本院工作,按市场需求为观众提供有偿讲解服务的人员。
经备案的社会讲解员在本院服务期间,讲解服务等相关规范须遵照社会教育部相关制度执行,必须佩戴本院发放的 “社会讲解员证” 标识牌,着本院统一提供的讲解服装。
讲解设备:必须使用本院提供的语音讲解设备。
不得私自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在线下 / 线上招徕观众或私自定价,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社会讲解员如有违规行为,按照《内蒙古博物院社会讲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提交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
(二)基本要求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年龄在 18—60 周岁之间;
具备一定的历史学、考古学、艺术学或相关知识基础,熟悉本院基本陈列和其他临展内容;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导游证或教师资格证;如持有文博、历史等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或相关专业技能培训证明可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交材料
携带以下纸质版材料报名: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明或专业技能培训证明复印件;
所属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文件(如有);
内蒙古博物院社会讲解资质申请表(附件 2)。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日期:2026 年 3 月 27 日 —4 月 3 日
地点:内蒙古博物院一层总服务台
电话:0471-4614333(李老师)、0471-4608261(苗老师)
三、材料审核及面试
本院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未通过审核的,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需提前准备个人身份证原件、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并自主准备 6—8 分钟与我院展陈内容相关的主题讲解,进行现场展示。
四、录取、考核、定级及备案
面试结束的 3 个工作日内,将在内蒙古博物院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
被录取的社会讲解员需填写《内蒙古博物院社会讲解考核申请表》(附件 3)提交考核申请;本院将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定级,考核通过后,提交内蒙古博物院社会讲解服务承诺书(附件 1)、讲解提纲和讲解词,进行登记备案公示,有效期为一年。每人有两次考核机会,考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其社会讲解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未尽事宜,均参照《内蒙古博物院社会讲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院对本次社会讲解员招募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博物院
2026 年 3 月 25 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PZg1Xy06-zrHCJgx6Ow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