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7 查看次数:1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青海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结合我区特色产业和其他农业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为我区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现就公开招募2026年特聘农技员公告如下:
PART.01招募人数
围绕我区特色产业,拟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如下:
公开申报遴选:拟招募特聘农作物种植方面农技人员1名、蔬菜生产方面农技人员1名。
PART.02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5.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6.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得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招募 / 不予录用。
PART.03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初步筛选、考核录用、经公示后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根据申报岗位向相应推广机构提出申请(蔬菜生产方面特聘农技员向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申请,农作物种植方面特聘农技员向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申请),由各推广机构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后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人员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中,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服务协议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PART.04服务管理
区农业农村局制定《湟中区农技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PART.05服务补助费及相关要求
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待遇,经费从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支出。在一年服务期内,特聘农技员完成协议约定的农技服务任务,经区农业农村局产业专家组考核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技术服务补助(按规定标准执行)。
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20日
(二)申报地点:
1.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2.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携带证件:申报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培训结业证、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联系方式: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胡建焜 2232282
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 巴三姐 2235953
点击查看》》附件1湟中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特聘农技员基本情况表.wps.doc
附件2.wps.doc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_cLR6ozIZvNaYnYWLcr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