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6 查看次数:1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学校负责统筹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的党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涉外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学校国际暨港澳台发展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学校涉外事务,指导校内各二级单位开展国际暨港澳台合作与交流工作。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国际交流及港澳台交流相关岗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处室完成日常行政办公事务、对外交流相关业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犯罪和违规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工作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强、服务意识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学历、能力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英语、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或具有海外学历学位教育背景;
2.具备较好的英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和文档处理能力,熟练使用Excel、Word、PowerPoint等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公文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以下链接: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S8iiKDYqSj
报名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⑤个人近期一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⑥个人重要证书及奖状的扫描件电子版(不超过三份);
⑦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其中②③④⑤⑥⑦请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再上传。
2.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点击查看详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发布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s://io.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3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考核相关事宜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发布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3
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s://io.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6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c.scnu.edu.cn/a/20260316/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