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3 查看次数:5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桂平调查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国家统计局桂平调查队调查员
招聘人数:1名
人员性质:属于编外人员暨劳务派遣人员
薪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国家、自治区及用工单位相关文件执行,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
招聘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完成工作;
(三)年龄在18-40周岁范围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好,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运用电脑以及EXCEL等基本办公软件,有统计调查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纪被原用工单位辞退的;
2.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于“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4.不符合回避规定的;
5.其他不适合情况的。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本人简历、学历证书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打包发送至桂平调查队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XXX(姓名)报名材料”。联系人:姚主任,联系电话:0775-3383999、18894869139,邮箱:gxgpndd@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择优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及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综合情况确定拟考核人选。如出现自动放弃,按成绩排名顺位依次递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体检不达标则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体检合格者,以劳务派遣形式进行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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