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0 查看次数:2
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是隶属于贺 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额拨款事业 编制(参公)单位,是为农服务的合 作经济组织,下有市供销社全资控股 企业贺州供销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梧 州兴合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贺州 寿城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为拓 展农产品、农资销售、农业社会化服 务等经营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决 定公开招聘社有企业工作人员3人。
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 岁以下(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本简章 第三部分);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各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详见本简章第三部分) ;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 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 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 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 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 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 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 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涉嫌违 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的 ;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 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 制隔离戒毒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 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 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 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 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企业工 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 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 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等环节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 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 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与资格要求
(一)招聘岗位一:业务主管2人
1.资格要求:要求全日制工商管 理类(含企业管理、采购供应管理、 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农产品流通 与管理、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品牌 代理经营、品牌策划与运营等)或电 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全媒体电商 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等)大专及以上 学历;男女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和 协调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运用办公软件;持C1 以 上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含3年)驾 龄;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与管理团队经 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社有企业 经营及业务拓展等有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二:财务人员1人
1.资格要求:要求全日制财务、 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 限;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良好的沟 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较强的执行 能力,能吃苦耐劳;有三年以上相关 专业的从业经验、中级会计职称以上 人员优先;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财务税务法律知识,爱岗敬业, 客观公正,保守秘密;能熟练使用办 公软件和财务软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社有企业 财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
(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6日至3月 15日,咨询电话:0774-5136329,地址:贺州市八步区 平安西路211号2楼。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将报名所需要的证件材料扫描件(本 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 格证等相关证件)、 《贺州市供销合 作联社社有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和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gxhzcoop@163.com (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专业+应聘岗 位 ) 。
3.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 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 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 格。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 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 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 要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 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 格。
(二)资格审查
由市供销社负责,资格审查贯穿 招聘、使用全过程, 一经发现有弄虚 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 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已 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三)面试
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 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 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供销社研究 决定,可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 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 要了解面试者的从业经历、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情况、言语表达能力、应变 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 能力、 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 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按1:1的 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一)体检在市级具有正规医疗 资质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 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 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二)由市供销社对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以及 主要经历、奖惩情况、现实表现进行 全面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 聘的情形,根据岗位需要,在依法取得应聘者本人书面同意后,可对其进 行包括个人征信情况在内的必要背景 调 查 。存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 放弃情况的,市供销社可按报考同一 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市供销社经集体研究,择 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 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 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 资 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 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 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及公示不合格的, 由市供销社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直到招满为止。
(二)市供销社社有企业须与聘
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一年 起)。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 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 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 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 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 岗位调整,岗位调整后,薪酬待遇将 根据调整后岗位的薪酬体系重新核定。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 取消聘用资格。
五、 建立人员候录库
资格审查、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 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供销社社有企业 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供 销社社有企业可结合岗位空缺情况, 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 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可聘用,并享受相应岗位待 遇 。
六、薪酬待遇
(一 )身份待遇
1. 本次招聘的社有企业人员是指 根据市供销社社有企业运营工作实际 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制身份,不办理编制手 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 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在试用期间 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 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 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 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 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业务主管试用期期间应发工资为2700元/月,正式聘用后应发工资 为2800元/月(该金额为扣除个人所 得税及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之前的总 额);财务人员试用期期间工资2700 元/月,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800元 (该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应 缴社会保险费之前的总额) 。
2.企业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及个人应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3.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 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 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 及时联系市供销社变更联系电话,以 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 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 格。
2.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承办
招聘事宜,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 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社有 企业应聘人员报名表
贺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3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c_tBGoylKeOTOheJ8Lv4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