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10 查看次数:2
根据《太白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山蔬菜、鲜食玉米、食用菌、小麦、油菜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为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募名额
1.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5个,重点覆盖高山蔬菜、粮油作物、食用菌等领域。
2. 特聘农技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5名,侧重配备高山蔬菜种植、粮油作物种植、食用菌种植、农产品提质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 申报主体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经营3年以上,近2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2. 基地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拥有自主产权或期限不少于3年的土地流转合同;其中蔬菜种植基地面积不少于50亩,粮油作物基地不少于70亩,食用菌基地不少于30亩。
3. 具备较强科技示范能力,能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每年可承接不少于3场次、100人以上的农业技术观摩培训活动。
4. 辐射带动作用显著,能带动周边至少10户农户,通过技术指导、订单合作等方式帮助农户提升生产效益。
(二)特聘农技员
1. 招募对象为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农业农村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招募范围,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2.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身心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保障基层农技服务时间。
3. 具备高山蔬菜、中药材等县域特色产业相关的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能熟练开展田间技术指导和集中培训工作。
4. 本人所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岗位职责及任务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 建立规范的农业生产技术档案,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标准化生产示范;
2. 每年完成不少于5项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集成1项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生产技术模式;
3. 承接农业技术观摩、培训等活动,发挥科技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农户提升科学种养水平;
4. 配合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及特聘农技员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工作,增强示范带动效能;
5. 具体工作任务以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与示范基地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
(二)特聘农技员
1. 为县域高山蔬菜、粮油作物、食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 实行包村联户服务模式,对接不少于10名科技示范户,为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解决产业发展实际技术难题;
3. 示范展示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升农业从业者科学种养水平;
4. 联系对接农业领域相关专家,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共同提升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5. 协助指导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运营,强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
6. 具体工作任务以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准。
四、遴选/招募程序
遴选及招募工作按照“自主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研究公示、确定人选/主体、签订协议(合同)”的程序开展,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 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和个人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2. 资格审查: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建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结果在县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 综合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采取实地核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基地实操能力、技术人员专业水平等;
4. 研究公示: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拟遴选/招募名单,在全县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 确定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授牌,与特聘农技员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若拟入选对象放弃资格,按评审结果实行递补遴选/招募。
五、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方式
对入选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实行协议/合同管理,服务期限为1年,不改变示范基地原有经营性质、特聘农技员原有身份。
(二)考核机制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建立年度考核机制,以技术示范成效、服务质量、带动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与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对象,取消其资格、收回相关补助,且不再纳入下一年度遴选/招募范围;对考核优秀的对象,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遴选。
(三)待遇保障
入选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特聘农技员可享受项目资金补助、技术专家对接、农资设备支持等政策,补助资金按陕西省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相关标准执行,经费从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
六、申报时间、地点及材料
1. 申报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地点:太白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3. 联系方式:联系人:兰星;联系电话:0917-4951286;电子邮箱:tbxnongjzx@163.com
4. 申报材料:申报主体/个人需携带对应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明、土地流转合同、资质证书、业绩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报送;申报人员/主体提供的所有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遴选/招募资格。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白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2. 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招募资格,且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附件:
太白县2025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xlsx
太白县2025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taibai.gov.cn/col6606/col6614/202603/t20260309_1251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