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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查看次数:3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建设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宁夏唯一的医学高等教育学府,是国家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有教职员工及医护等人员78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1433人(含临床教师)。有博士生导师180人,硕士生导师1150人。全日制在校生14091余人(含博士、硕士、本科、专科、留学生)。有雁湖、双怡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700亩。现有医学、理学、管理学和工学4个学科门类,25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

    现有6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高水平重点学科,4个部(委)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0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工程技术中心,1个自治区基础医学研究中心,11个自治区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3个自治区级研究所。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物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农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以用为本、注重实绩。

    三、招聘对象

    优秀博士研究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要求: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25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六、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政策性岗位(https://12333.hrss.nx.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月。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按要求如实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对意向引进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以下材料:

    1.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2.历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导师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及专业工作证明;

    4.个人业绩成果相关佐证材料。

    (四)考核评价

    1.单位考察。采取试讲、学术报告、面试交流等方式,对意向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人际沟通、学历背景、研究方向与学科的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价。

    2.专家组考察。依据《宁夏医科大学人才认定与管理办法》(宁医党发〔2024〕46号)认定为一至三层次的,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学校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医院为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办理入职

    公示无异议后,按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应届生须在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延期1年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往届生须在学校会议审定后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规定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责任。如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自治区、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招聘咨询电话:

    教师工作部:0951-6880569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951-6980034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1160号

    附件:宁夏医科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s://www.nxmu.edu.cn/info/1200/88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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